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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給買賣寵物的各位~請多加注意 [列印本頁]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4-30 18:00     標題: 給買賣寵物的各位~請多加注意

防疫所的朋友說~最近會加強取締無照販售~或者是如飛格公告的有寵登但沒刊出也有事情~
本來我很懶得打出來~但是他跟我說縣政府有聘請志工專門上網檢舉~
所以就算你不是被網友檢舉~也還是有可能因為志工的檢舉而受罰~

最近中縣被檢舉開罰的販售人大多是這麼來的~

還沒有申請牌照的請加快速度~或有需要申請資訊的也可以告知
如果認真一點跑機關申辦下來約一星期左右而已
附註:上面的懶得打出來是指本來懶得去修改個性千名打上寵登.而不是懶得刊文告知大家喔@@

[ 本文最後由 寶寶 於 2008-5-1 00:41 編輯 ]
作者: 默默無聞    時間: 2008-4-30 18:53

所以自家繁殖販賣的也要注意囉!!
台中市要辦的可至如下-
~~~~~~~~~~~~~~~~~~~~~~~~~~~~~~~~~~~~~~~~~~~~~~~~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
TEL︰(04)23869420, 23869425 FAX:(04)23869291

[ 本文最後由 默默無聞 於 2008-4-30 19:36 編輯 ]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4-30 19:00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4-30 18:00 發表
防疫所的朋友說~最近會加強取締無照販售~或者是如飛格公告的有寵登但沒刊出也有事情~
本來我很懶得打出來~但是他跟我說縣政府有聘請志工專門上網檢舉~
所以就算你不是被網友檢舉~也還是有可能因為志工的檢舉而受罰~
...
寶寶大大真的很好心  聽說不只台中在抓 全台都在大掃蕩
可是有個小疑問?只有寵登沒營登可以販賣狗狗ㄇ?是要兩種都要有才行 還是只要有寵登就可以了?
又聽說繁殖場每隻狗好相都要植晶片?
以上問題請好心的寶寶大大好人做到底 幫忙解惑 感恩捏~~~~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4-30 19:18     標題: 要做好國民 不要當刁民

拍識拍識~~~忘了說~身為中華民國的公民 都應該遵守政府的法令
全體一起支持偉大的動保法 沒遵守的通通抓去開罰 在下的淺見跟寶寶大大一致吧~~
作者: winf    時間: 2008-4-30 21:14

如果農委會那些公務員聰明點認真點,
只要鎖定「kijiji」、「寵寵微積」、「飛格」這3個網站就差不多可以一網打盡了
找志工來幫忙抓當然有效果
若農委會我家開的,我就設檢舉獎金,罰單10%做為檢舉獎金,保證賣狗界乾乾淨淨,耳目一新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00:32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4-30 19:00 發表

寶寶大大真的很好心  聽說不只台中在抓 全台都在大掃蕩
可是有個小疑問?只有寵登沒營登可以販賣狗狗ㄇ?是要兩種都要有才行 還是只要有寵登就可以了?
又聽說繁殖場每隻狗好相都要植晶片?
以上問題請好心的寶寶大大好 ...
全台都在抓沒錯阿~
但是外縣市的檢舉狀況我不清楚耶~
我只是剛好聽防疫所的在講~知道目前台中縣的狀況是如此~有專門的人在檢舉~
植晶片的部份~聽說目前是有草案~但是暫時未強制~什麼時候會更改目前沒有確定答案
寵登拿到後必須要政府機關申辦營利事業登記證喔台中縣政府就在防疫所隔壁而已啦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00:36     標題: 哈哈

引用:
原文由 winf 於 2008-4-30 21:14 發表
如果農委會那些公務員聰明點認真點,
只要鎖定「kijiji」、「寵寵微積」、「飛格」這3個網站就差不多可以一網打盡了
找志工來幫忙抓當然有效果
若農委會我家開的,我就設檢舉獎金,罰單10%做為檢舉獎金,保證賣狗界乾乾淨淨, ...
他說就是有志工專門在盯這幾個大站說~
你不覺得最近新咖刊登的變少了?聽說不少人都去報到過了
如果有獎金應該有不少人會發起檢舉行動吧= =''向錢看起的話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01:11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1 00:32 發表

全台都在抓沒錯阿~
但是外縣市的檢舉狀況我不清楚耶~
我只是剛好聽防疫所的在講~知道目前台中縣的狀況是如此~有專門的人在檢舉~
植晶片的部份~聽說目前是有草案~但是暫時未強制~什麼時候會更改目前沒有確定答案
寵 ...
謝寶寶大大的解說 可是我看飛格刊登的廣告大都只有寵登的居多(寶寶大大的好像也是)
只有PO寵登這樣就可以了ㄇ?那為何還要去辦營登?還是有一點點不太明白捏!!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02:40     標題: 模糊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01:11 發表

謝寶寶大大的解說 可是我看飛格刊登的廣告大都只有寵登的居多(寶寶大大的好像也是)
只有PO寵登這樣就可以了ㄇ?那為何還要去辦營登?還是有一點點不太明白捏!! ...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358188&extra=page%3D1
你的疑問飛格公告可以為你解答
目前只強制刊登寵登並無強制刊登營利事業都記證~所以刊不刊在個人.並沒有誰可以去要求是否一定要刊出
至於為什麼一定要去辦營登你若去問了防治所.去申請了~他就會叫你下一個步驟拿到寵登要去縣政府辦營利事業登記證~詳細原因你要問他比較清楚~總之政府機關叫人民怎麼辦理就照著辦理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國稅局的稅籍部份也是必須要去辦理的~
也就是說要具備寵登/營登/稅籍這三項才算合格(第一者強制刊登.其他並無強制)
註:國稅局部分會三個月課稅一次~會寄明細給申請人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03:22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1 02:40 發表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 ... &extra=page%3D1
你的疑問飛格公告可以為你解答
目前只強制刊登寵登並無強制刊登營利事業都記證~所以刊不刊在個人.並沒有誰可以去要求是否一定要刊出
至於為什麼 ...
意思就是說只要有寵登就可以在公開的場所或場合買賣寵物 有沒有營登都無所謂 也不會有人來管
那政府立動保法真的是在保護動物 並不是要增加稅收 是我誤會我們超級無敵的政府了
嗯~~這會農委會勞師動眾的 好像有點白做工 沒營登的該偷偷笑 一樣可以光明正大買賣寵物 這好樣的~~~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03:58     標題: 你的疑問有人會為你解答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03:22 發表

意思就是說只要有寵登就可以在公開的場所或場合買賣寵物 有沒有營登都無所謂 也不會有人來管
那政府立動保法真的是在保護動物 並不是要增加稅收 是我誤會我們超級無敵的政府了
嗯~~這會農委會勞師動眾的 好像有 ...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358188&extra=page%3D1
你的疑問飛格公告可以為你解答
目前只強制刊登寵登並無強制刊登營利事業都記證~所以刊不刊在個人.並沒有誰可以去要求是否一定要刊出
至於為什麼一定要去辦營登你若去問了防治所.去申請了~他就會叫你下一個步驟拿到寵登要去縣政府辦營利事業登記證~詳細原因你要問他比較清楚~總之政府機關叫人民怎麼辦理就照著辦理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國稅局的稅籍部份也是必須要去辦理的~
也就是說要具備寵登/營登/稅籍這三項才算合格(第一者強制刊登.其他並無強制)
註:國稅局部分會三個月課稅一次~會寄明細給申請人
作者: ㄋㄟㄋㄟ茶    時間: 2008-5-1 04:56

問題1
也就是說要具備寵登/營登/稅籍這三項才算合格(第一者強制刊登.其他並無強制)

真的感謝寶寶大大好心提供的資料~但是還是有一點越來越糢糊了~
如果~~~只有寵登確沒有營登~~然而進行買賣的動作~~
那政府機關會不會罰錢呀~~~????

問題2
辦營登你若去問了防治所.去申請了~他就會叫你下一個步驟拿到寵登要去縣政府辦營利事業登記證~

寵登?營登?~~不同之處很多嗎?~~還是意思是真正的販賣需要寵物營利事業登記證~~
意思是~~只有寵登沒有營登就算po寵登証號販賣寵物~~也一樣算違法會開罰喔~~??
不然幹麻還要另外申請營登~~??另外請問~營登另外需要的條件是~??
應該不是只拿寵登辦登記就辦的出來的吧~~~吼吼吼~~!!


寵登~~營登~~花登~~路登~~~頭很痛中~~可惡的政府~~那麼多登~~
作者: winf    時間: 2008-5-1 05:48

引用:
原文由 ㄋㄟㄋㄟ茶 於 2008-5-1 04:56 發表
問題1
也就是說要具備寵登/營登/稅籍這三項才算合格(第一者強制刊登.其他並無強制)

真的感謝寶寶大大好心提供的資料~但是還是有一點越來越糢糊了~
如果~~~只有寵登確沒有營登~~然而進行買賣的動作~~
那政府機關會不會罰錢呀~~~????

...
1.寵登是動保法規定的,主管機關農委會
2.營登是國稅局管的,主要是為了課稅要吸光你口袋裏的錢
3.現在主要是農委會要抓,國稅局並不會來飛格,懂了吧!!

如果有店面,或是生意做蠻大的,建議都辦一辦,這個無能的中華民國吸老百姓血汗錢還挺有一套的,
尤其抓扒子馬當選了,抓扒子滿台灣,很難逃稅
若只是三五隻在玩賺零用錢的,喜歡就把錢拿去貢獻給這無能政府吧~

至於花登要在湯圓節才有,不然神明生日或是有人結婚、有人死翹翹也會有;路登馬路旁就有;賓拉登現在還在阿富汗訐美國


[ 本文最後由 winf 於 2008-5-1 06:08 編輯 ]
作者: ㄋㄟㄋㄟ茶    時間: 2008-5-1 06:19

1.寵登是動保法規定的,主管機關農委會
2.營登是國稅局管的,主要是為了課稅要吸光你口袋裏的錢
3.現在主要是農委會要抓,國稅局並不會來飛格,懂了吧!!

原來是屬於不同機關管理的ㄛ~~照2這樣講營登課稅比較重囉~~
那照我們政府這種什麼錢都要的處理態度~~也不會放著有寵登沒營登的人不管~~
如果不管~~那不就對兩者都有的人不公平嚕~~誰還要申請營登~~@@@~~
我偶爾也有到動物之家跟他們志工有聊到天~~以我的資訊~~據他們聊到的一些話題~~
其實這些所謂檢舉的志工~~都是所謂的合法賣狗人~~沒什麼原因咩~~
就是因為網路賣狗價格太低衝擊到某些賣家居高不下的價格~~其實狗出處是相同的~~
以人生存的道理~~他檢舉~~少一個是一個~~少人賣~~狗才賣的掉~~ㄎㄎ~~
相對的~~如果有人去國稅局檢舉~~那些沒營登的~~也是皮在挫~~~哈哈~~

至於賓拉登~~~他在外國~~~依本國法例無法可管~~~

謝謝w大大的回覆喔~~買賣還是都要有才比較能安心睡覺~~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16:36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ㄋㄟㄋㄟ茶 於 2008-5-1 04:56 發表
問題1
也就是說要具備寵登/營登/稅籍這三項才算合格(第一者強制刊登.其他並無強制)

真的感謝寶寶大大好心提供的資料~但是還是有一點越來越糢糊了~
如果~~~只有寵登確沒有營登~~然而進行買賣的動作~~
那政府機關會不會罰錢呀~~~????

...
正確合格要寵登跟營登都具備才行~
準備的東西跟文件政府機關會跟大家說啦~你問我其實我不太清楚~因為之前是請人家去辦的~(註:一開始的規定跟要件很多我自己都看到亂七八糟.但我很識相政府機關教你怎麼辦就怎麼辦~就不會有事就對了.只要資格夠就會過)
然後稅及部分有兩種說法我自己也搞得糊里糊塗~(一>一種說法不需要辦稅籍課稅)(二>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後要辦稅籍固定三個月課稅一次)
寵登就如W說的~跟營登不同單位管~記得以前是說:寵登/營燈/稅籍課稅這三項是分開的
寵登因動保法而規定.最終目的只希望能夠控管好飼養販賣狗的一群~要確定說這群人的環境跟範圍合格~以及是否善待(初目的.)
營利事業都記證:反正政府機關說要辦 .你要問我我回答不出所以然.因為一開ˇ始就因為沒時間這樣跑請人幫忙辦的@@)
稅及:這是最後一項~對政府來說最重樣的吧= =''因為三個月要課稅一次@@一張大概七八百元一共有三張
~寵登~~營登~~花登~~路登~~~頭很痛中~~可惡的政府~~那麼多登~~
這個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錢啦= =''規定稿一大堆很多人都會糊塗的@@
最安全是三個部分都去辦好最安全~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16:39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winf 於 2008-5-1 05:48 發表


1.寵登是動保法規定的,主管機關農委會
2.營登是國稅局管的,主要是為了課稅要吸光你口袋裏的錢
3.現在主要是農委會要抓,國稅局並不會來飛格,懂了吧!!

如果有店面,或是生意做蠻大的,建議都辦一辦,這個無能的中華民國吸老百 ...
我自認正經八百= =所以~我沒有辦法像你的幽默感@@那一段我接不下去@@

我只知道政府叫我們老百姓怎麼做就照做就是了@@
總歸他們就是要錢嘛!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16:45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1 03:58 發表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 ... &extra=page%3D1
你的疑問飛格公告可以為你解答
目前只強制刊登寵登並無強制刊登營利事業都記證~所以刊不刊在個人.並沒有誰可以去要求是否一定要刊出
至於為什麼 ...
嘿嘿嘿!!寶寶大大不是有防疫所的朋友 幫問一下嗎?既然都發文好心告訴大家要小心~~~
那只有寵登賣狗 是否合法?對寶寶大大應該不是難題 您在另一寵物站好像是什麼版主~~很厲害 不容易
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肯定充足 您連兩次以同文回覆老杜我 唉!!老杜年老體衰 踢不動皮球囉!!
老杜也不是三歲小孩 飛格的置頂文早就看過了 有看沒有懂咩!正巧看見寶寶大大的文 才特來討教!!
其實依常理 有寵登營登大都好像是有店面的商家 而有寵登無營登的都是在網上的賣家~~無指名誰 請不要誤會
有寵登營登要繳稅 有寵登無營登可以不用繳稅~~~而兩者都被認定是合法 這讓人實在無法理解!!
而無寵登要被檢舉約談 甚至罰款~~這也讓人為之抱屈 明明也不過沒繳稅 跟只有寵登無營登同身份!!但確被視為違法~~怪哉~
真的是好多登 燈紅酒綠 看的老杜老眼昏花!!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17:53     標題: 清楚明瞭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16:45 發表

嘿嘿嘿!!寶寶大大不是有防疫所的朋友 幫問一下嗎?既然都發文好心告訴大家要小心~~~
那只有寵登賣狗 是否合法?對寶寶大大應該不是難題 您在另一寵物站好像是什麼版主~~很厲害 不容易
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肯定充足  ...
該提供的資訊已經提供~其他如果覺得有哪裡不夠充足~
也已經提供什麼地方可以獲得更詳細資訊~我想不需要重複做說明~
有什麼須要請自行洽詢~
可以確定告知的是寵登/營登/稅籍號碼這三項是分開的
寵登要到防疫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歸縣政府.稅籍號碼歸國稅局所管要三個月課稅一次.
至於你的疑問[那只有寵登賣狗 是否合法?]上面回覆其他人的文章當中我已經清楚且明確的表示過.
但是你沒看進去~你的用意跟心思著實讓人難以理解.
為了避免你沒看到~本人在複製一次相同文章給你查閱.
正確合格要寵登跟營登都具備才行~
準備的東西跟文件政府機關會跟大家說啦~你問我其實我不太清楚~因為之前是請人家去辦的~(註:一開始的規定跟要件很多我自己都看到亂七八糟.但我很識相政府機關教你怎麼辦就怎麼辦~就不會有事就對了.只要資格夠就會過)
然後稅及部分有兩種說法我自己也搞得糊里糊塗~(一>一種說法不需要辦稅籍課稅)(二>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後要辦稅籍固定三個月課稅一次)
寵登就如W說的~跟營登不同單位管~記得以前是說:寵登/營燈/稅籍課稅這三項是分開的
寵登因動保法而規定.最終目的只希望能夠控管好飼養販賣狗的一群~要確定說這群人的環境跟範圍合格~以及是否善待(初目的.)
營利事業都記證:反正政府機關說要辦 .你要問我我回答不出所以然.因為一開ˇ始就因為沒時間這樣跑請人幫忙辦的@@)
稅及:這是最後一項~對政府來說最重樣的吧= =''因為三個月要課稅一次@@一張大概七八百元一共有三張
~寵登~~營登~~花登~~路登~~~頭很痛中~~可惡的政府~~那麼多登~~
這個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錢啦= =''規定稿一大堆很多人都會糊塗的@@
最安全是三個部分都去辦好最安全~
[其實依常理 有寵登營登大都好像是有店面的商家 而有寵登無營登的都是在網上的賣家~~]
現在的規定就算是網路賣家就是藥都辦到齊才是合格.這麼說夠簡單明瞭?不然防疫所也不會要求所有申請人下一個步驟要到縣政府
作者: 家蓁    時間: 2008-5-1 18:43     標題: 回覆 17樓 的文章

寶寶提供的資訊已經夠充足囉!還整整回覆了2次,你若還看不懂那也只能說苦瓜墩鰱魚.
你也很厲害阿..你都說自己老杜年老體衰 踢不動皮球囉!!還問了那麼多的有關於寵登營登的知識,想必你也知道的很多,又何必來裝不懂問那麼多的問題呢?!腦袋裡都裝些什麼ㄚ???既然都說自己不是3歲小孩就別再潛水艇了嚕..
有沒有寵登,有沒有被罰款,有沒有繳稅,我想這你應該去問國稅局吧!一直問寶寶,他又不是在國稅局上班的,還是你被罰過?所以心生不滿故意來找碴?
你都說你年老嚕...梅雨季節快到了,下雨天不要騎機車小心被雨淋了,會感冒喔!我這個好心人士來提醒你改開ㄅㄨㄅㄨ囉~你要感謝我這麼提醒你捏︿︿
也謝謝你都一直提出問題~~~我也想告訴你,我家有養雞而且是我婆婆養ㄉ喔

[ 本文最後由 家蓁 於 2008-5-1 18:46 編輯 ]
作者: 疥癬蟲    時間: 2008-5-1 19:09     標題: 回19樓沒讀書ㄉ姑姑

你這ㄍ人講話粉不客氣喔
讓我這隻虫真ㄉ看不下去ㄌ.要罵人也要把字打好.
(你都說你年老嚕...下雨天不要騎機車心被雨淋了我這個好心人士來提醒你改開ㄅㄨㄅㄨ囉~你要感謝我這麼提醒你捏︿︿)
請問(機車心)是甚ㄇ碗糕.你是沒讀書ㄋㄟ.還是.......
老人家都騎機車ㄇ.那可能是你們家ㄉ老人家ㄅ.老人家開車ㄉ多ㄉ是
人家在講寵登和營登.你你你把你婆婆養雞ㄉ事搬上來做甚ㄇ.
請問你婆婆養ㄉ是甚ㄇ雞.是你婆婆有雞寵登.雞營登ㄇ
要罵人先讀好書ㄇ.姑姑
作者: 疥癬蟲    時間: 2008-5-1 19:15

引用:
原文由 家蓁 於 2008-5-1 18:43 發表
寶寶提供的資訊已經夠充足囉!還整整回覆了2次,你若還看不懂那也只能說苦瓜墩鰱魚.
你也很厲害阿..你都說自己老杜年老體衰 踢不動皮球囉!!還問了那麼多的有關於寵登營登的知識,想必你也知道的很多,又何必來裝不懂問那麼多的問 ...
說你沒讀書.馬上就知道自己打錯ㄌ.真是乖.改ㄉ真快.姑姑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19:21

引用:
原文由 家蓁 於 2008-5-1 18:43 發表
寶寶提供的資訊已經夠充足囉!還整整回覆了2次,你若還看不懂那也只能說苦瓜墩鰱魚.
你也很厲害阿..你都說自己老杜年老體衰 踢不動皮球囉!!還問了那麼多的有關於寵登營登的知識,想必你也知道的很多,又何必來裝不懂問那麼多的問 ...
感謝家大大的提醒 老杜會儘量記住 老人家也提醒您跟車距離不要太近 免生意外~
這文既是寶寶大大發的 不是有問題就可以提問嗎?
老杜新手上路 老眼昏花 笨手笨腳 打字也始不上勁 請各位大大们海涵!!
這次真的只有一個問題~~只po寵登無po營登的賣家 誰知道他有沒有營登?要去哪裡舉發?
先感謝知道的大大回答!
作者: 曉薇    時間: 2008-5-1 19:49

其實打通電話去問......
應該比在這邊打這些字來的快很多吧!!
作者: cs5988    時間: 2008-5-1 20:01     標題: 回覆 22樓 的文章

其實辦寵物登記在每個縣市也不盡相同  以在台北縣而言還要分區使用證明  有些特定區域還限制不可登記  至於營利事業登記是歸縣市政府管理  辦理登記的規費當然是歸縣市政府 而稅籍要看設立的是公司或行號  一般寵物登記的以行號居多 整個程序是辦好營利事業登記證後  當地的稅捐單位在7-10天會發函給你 請你親自到稅捐單位辦理課稅事宜 稅捐人員一定會問你:一個月營業額大概多少 ---------聰明的你應該知道怎麼回答吧!! 因為報出去的金額高低也就是影響你以後每三個月(一季)繳稅的多寡 如果有些人愛面子怕稅捐單位不知道你賺很多 那就多報一些 因為這樣--------他就會叫你改為公司型態 每筆交易要開發票交5%的稅吧 後續還有讓你頭痛的事喔!!! 不過給大家一個概念 寵登並不是要申請就可以申請---房屋所在地   坪數大小(因為動疾所的勘查人員要量空間大小 然後算幾平方公尺*0.6後除以0.33  得出的答案是你可以養的犬貓隻數 如果太小甚麼都別談了)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20:12     標題: 終於看到了!!

引用:
原文由 cs5988 於 2008-5-1 20:01 發表
其實辦寵物登記在每個縣市也不盡相同  以在台北縣而言還要分區使用證明  有些特定區域還限制不可登記  至於營利事業登記是歸縣市政府管理  辦理登記的規費當然是歸縣市政府 而稅籍要看設立的是公司或行號  一般寵物 ...
這位英文字的大大 您有統編~~那就是有營登的意思嗎?
喔~~終於看到一個有營登的了!!
作者: 潮汕佬    時間: 2008-5-1 20:19

引用:
原文由 疥癬蟲 於 2008-5-1 19:15 發表

說你沒讀書.馬上就知道自己打錯ㄌ.真是乖.改ㄉ真快.姑姑
ㄟ~虫ㄟ 要計住三點水杜老爺子的名言~人吃三碗麵~ 人面 情面 和場面 大家在這打打屁別太認真
作者: 潮汕佬    時間: 2008-5-1 20:23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19:21 發表

感謝家大大的提醒 老杜會儘量記住 老人家也提醒您跟車距離不要太近 免生意外~
這文既是寶寶大大發的 不是有問題就可以提問嗎?
老杜新手上路 老眼昏花 笨手笨腳 打字也始不上勁 請各位大大们海涵!!
這次真的只有 ...
老爺子啊您門生無數,幹二排這檔事有違您的風格,這二排可是專給戴斗笠幹的呀,您就別搶戴斗笠的風采呀
作者: 疥癬蟲    時間: 2008-5-1 20:44

引用:
原文由 潮汕佬 於 2008-5-1 20:19 發表

ㄟ~虫ㄟ 要計住三點水杜老爺子的名言~人吃三碗麵~ 人面 情面 和場面 大家在這打打屁別太認真
潮老大.謝謝你ㄉ提醒. 不過姑姑牠講那是甚ㄇ話.欺人太甚.專欺負老人家.
潮老大你評評理.我這隻虫平常都說比較黃ㄉ話.絕不去罵人.這次.我真ㄉ.........
作者: 潮汕佬    時間: 2008-5-1 20:56

引用:
原文由 疥癬蟲 於 2008-5-1 20:44 發表

潮老大.謝謝你ㄉ提醒. 不過姑姑牠講那是甚ㄇ話.欺人太甚.專欺負老人家.
潮老大你評評理.我這隻虫平常都說比較黃ㄉ話.絕不去罵人.這次.我真ㄉ......... ...
唉呀!大家和氣生財嘛!來給他歌舞昇平 馬照跑 舞照跳 狗兒繼續給牠汪汪叫嘛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1 21:21

引用:
原文由 潮汕佬 於 2008-5-1 20:23 發表

老爺子啊您門生無數,幹二排這檔事有違您的風格,這二排可是專給戴斗笠幹的呀,您就別搶戴斗笠的風采呀
喔!!您也有佬~~但您有個”人” 所以這話好難懂~~ 
只知車有手排分四檔 有~~~二排車?頭無毛不用戴斗笠~~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1 21:22     標題: 統編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1 20:12 發表

這位英文字的大大 您有統編~~那就是有營登的意思嗎?
喔~~終於看到一個有營登的了!!
統編是去國稅局設立[稅籍號碼]後~除了稅籍號碼他會另外給你一串號碼~免開立統一發票那種
營登另外規營登
(目前得所資訊確是如此...有沒有其他當初會計師沒說的就不清楚了.因為其實我也不太了解只知道人家怎麼說就怎麼辦)
建議你可以跟飛格建議說個性簽名的字數開放多一點字.自然就可以看到不少人正規正矩刊登上去
至少目前我就因為字數限制問題不方便打上去.又懶得每發一篇文章就打過一次
要知道對方有沒有還不簡單~直接打電話到該單位檢舉下去不就知道有沒有了??
附註:總之要了解更多直接問政府機關最清楚
作者: cs5988    時間: 2008-5-1 21:49     標題: 回覆 31樓 的文章

小弟因是公司負責人 所以對這些事有些瞭解 而小弟只是業餘的養狗玩家 但是我一向不喜歡被政府機構及稅捐單位囉嗦 所以也有設立犬舍 . 所謂統編不是國稅局給的 統編就如我們身分證上的號碼一樣 是你設立行號或公司時 就會付與這個行號或公司一個編號 稅捐單位是依照統編發函給負責人 至於稅籍編號只是在稅捐單位的一個號碼 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2 00:35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cs5988 於 2008-5-1 21:49 發表
小弟因是公司負責人 所以對這些事有些瞭解 而小弟只是業餘的養狗玩家 但是我一向不喜歡被政府機構及稅捐單位囉嗦 所以也有設立犬舍 . 所謂統編不是國稅局給的 統編就如我們身分證上的號碼一樣 是你設立行號或公司時  ...
感恩阿~因為我不是很清楚~所以辦的人怎麼說我借直接吸收了= =''
但我之前國稅局申辦作業時他有給一串稅籍以外有另外給一串統一編號耶@@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2 00:41     標題: 笑笑就算了~

引用:
原文由 疥癬蟲 於 2008-5-1 20:44 發表

潮老大.謝謝你ㄉ提醒. 不過姑姑牠講那是甚ㄇ話.欺人太甚.專欺負老人家.
潮老大你評評理.我這隻虫平常都說比較黃ㄉ話.絕不去罵人.這次.我真ㄉ......... ...
每個人看事情的解釋方式不同~或許他只是因為我可以得到的資訊我已經提供了~也告知不清楚的可以詢問政府機關~
(因為我不清楚詳細狀況~只知道人家政府機關說怎麼辦人明就照做則不會有事情而已)
因為這樣~所以他會覺得說過的事情不需要說第二次
我出發點很簡單~只是好意提醒未去辦理的大大們多注意而已~我不曉得我這樣提醒會引來各位的不開心~
如果有因此讓各位不開心~寶寶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
各位就不要太計較看太嚴重囉~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2 00:49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潮汕佬 於 2008-5-1 20:56 發表

唉呀!大家和氣生財嘛!來給他歌舞昇平 馬照跑 舞照跳 狗兒繼續給牠汪汪叫嘛
潮大~寶寶的出發點很簡單~不小得為啥會因為這樣照成其他大大之間的不愉快> <''
但寶寶沒惡意的> <''造成大家的不愉快不是本人所想見的~如果提供資訊會造成大家的困擾的話~真的是很對不起大家@@也請告知以後若有相關資訊本人絕不會再發表告知以免造成更多人之間的不必要的誤會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2 00:59     標題: 妳每次都跟同一部車嗎?

引用:
原文由 家蓁 於 2008-5-1 18:43 發表
寶寶提供的資訊已經夠充足囉!還整整回覆了2次,你若還看不懂那也只能說苦瓜墩鰱魚.
你也很厲害阿..你都說自己老杜年老體衰 踢不動皮球囉!!還問了那麼多的有關於寵登營登的知識,想必你也知道的很多,又何必來裝不懂問那麼多的問 ...
請教家有養雞的家大大 您怎麼能斬釘截鐵知道寶寶大大沒在國稅局上班?
雞真的養不少喔!!刀有兩面雙刃~~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2 01:12     標題: 此地無銀三百兩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2 00:41 發表

每個人看事情的解釋方式不同~或許他只是因為我可以得到的資訊我已經提供了~也告知不清楚的可以詢問政府機關~
(因為我不清楚詳細狀況~只知道人家政府機關說怎麼辦人明就照做則不會有事情而已)
因為這樣~所以他會覺得 ...
這兒是不是有72變的孫悟空?要不然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寶寶    時間: 2008-5-2 01:18     標題: ?

引用:
原文由 杜月笙 於 2008-5-2 01:12 發表

這兒是不是有72變的孫悟空?要不然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你對我有啥意見你大可以直說~實在不必要如此~
況且你我並無往來或利益影響~何須如此?實在讓我不解
或是你對本人申辦的各項有任何疑問~可以直說~本人樂意提供你申辦名子讓你去查~
我一開始的出發點很簡單只是想提醒沒有申辦完全的人~多注意免得受罰~我不曉得我這樣做有什麼不對?還是我這樣提醒人家會影響到你?
作者: ㄋㄟㄋㄟ茶    時間: 2008-5-2 06:10

~~各位~~你們文不對題了~~~我到現在還不是很懂~~~
到底~~有寵登確沒營登進行買賣~~算不算合法會不會開罰?????~~~
~~各位大大們的資訊我都吸收了~~但只大概知道分屬不同部門掌管~~~
~~確沒人題到合法性的問題~~用口水模糊掉合法性的爭議~~~
~~為什麼講到動保法的寵登~~~義正詞嚴~~
~~阿如果問到國稅局的營登~~~左右其他~~
網路真的太多此類要人小心的文章~~但事實上往往少了真正合法性的說明~~
難道這又是一篇~~網路上流傳已久的恐嚇信~~檢舉的(志工)隨時在你我的左右~~
每次提到舉報~~志工都被拖下水~~也在此跟全國檢舉的(志工)說聲~~辛苦了~~
感謝各位提供所有寶貴的意見~~各位不同的聲音~~都也是為了做一個合法的公民~~
比起那些不分青紅情義相挺養雞戶的口水~~你們讓我吸收更多~~
不知道那家的婆婆養了一隻雞~~製造了那麼一卡車的雞屎~~
作者: ㄋㄟㄋㄟ茶    時間: 2008-5-2 06:59

板大的用心良苦~~怎麼可以隨意讓人污衊~~這些人真是~~ooxx~~
版大~我剛剛去逛你的部落格說~~我有一點點疑問~~希望您別變刺蝟~
您說飛格礙於個性簽名文字空間少的關係~~你懶的把證號打出來~~
您也說飛格若開放多些字體空間~~也一定有奉公守法的良民乖乖的打出來~~
那為什麼連個人苦心經營的部落格~~確也只打了個半套~~營登真的不重要嗎~~??
~~~~~~~~還是您也~~~~~@@@@~~~@@~~奉公守法~~~@@@~~
作者: cs5988    時間: 2008-5-2 08:03     標題: 回覆 40樓 的文章

會辦寵物登記的人 原則上都是會有買賣行為 (我是說原則上) 而有買賣行為就一定牽涉到課稅問題 理論上沒有所謂辦寵登不辦營利事業登記的 雖然很多人自行解釋不辦營登可以不用繳稅 但是你躲過了農委會 哪天換來國稅局查察 划不來吧!!! 要就整套都完備 別落人口實
不過我先表明 這封信絕對不是---   "網路上流傳已久的恐嚇信"  哈哈哈!!  
我只是把知道的寫出來
作者: 疥癬蟲    時間: 2008-5-2 17:43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2 00:41 發表

每個人看事情的解釋方式不同~或許他只是因為我可以得到的資訊我已經提供了~也告知不清楚的可以詢問政府機關~
(因為我不清楚詳細狀況~只知道人家政府機關說怎麼辦人明就照做則不會有事情而已)
因為這樣~所以他會覺得 ...
很奇怪ㄋㄟ.罵人ㄉ又不是寶寶你.你無需道歉
那ㄍ罵人ㄉ.你替她道歉.莫非她跟妳是..................................
要罵人誰不會.叫那ㄍ姑姑雞出來道歉ㄅ.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3 14:12     標題: 打開天窗

引用:
原文由 寶寶 於 2008-5-2 01:18 發表

你對我有啥意見你大可以直說~實在不必要如此~
況且你我並無往來或利益影響~何須如此?實在讓我不解
或是你對本人申辦的各項有任何疑問~可以直說~本人樂意提供你申辦名子讓你去查~
我一開始的出發點很簡單只是想提醒 ...
好人有好報 只要有理走遍天下~~~來來來 老杜這兩天開車還挺平安 找了不少有點怪怪的資料
我也去了寶寶大大的部落格 用您統編到了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 ... e/query/NoQuery.jsp
的確名符其實 但營業項目有點不太一樣!!
所以老杜又去動物保護網 點了台中縣的合法業者
http://animal.coa.gov.tw/default/
卻找不到寶寶大大有統編有店名的這家寵物生活館 不知是老杜老眼昏花還是有關單位疏忽?
如果如寶寶大大所言先有寵登後有營登跟統編 為何會有老杜找到的這個怪現象?老杜若走錯路請見諒~~
咱這政府立了個動保法 複雜到讓想守法的人有點不知從何下手 像無頭蒼蠅似的 嗚呼哀哉!!

[ 本文最後由 杜月笙 於 2008-5-3 14:13 編輯 ]
作者: cs5988    時間: 2008-5-3 16:06     標題: 回覆 43樓 的文章

杜兄 就別再筆戰了 讓小弟圓圓場吧!!
作者: annyih88    時間: 2008-5-26 04:01

看妳們筆戰 差點離了題......
剛好連了43樓的連結看到這篇應該可以解決要不要營利登記證的問題了........



沒寵物業許可證 賣狗挨罰【97-05-23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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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光隆/台南報導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查獲數件網路無照販狗案件,受罰的李姓大學生問說,在網站裡也有人賣貓、兔和鳥,為什麼只罰賣狗的。台南動物防疫所長李朝全說,根據農委會的公告規定販狗必須申辦寵物業許可證,販賣其他寵物是屬商品,不在取締之列。

李朝全說,連3天來取締3件在台灣寵物王、寵寵微積等網站無照販狗,其中劉姓女大學生在奇摩網代售衣服、飾品外,並成立寵物家族販狗;黃姓市民所養的博美犬生產後,將幼犬上網拍賣;李姓大學生在網路上販售巴哥犬,都被處以5萬元罰款。

劉姓女大學生說,她在網路代售商品賺取佣金只是為了繳學費,卻被罰了5萬元,她還得打工1年才能付清。

李朝全說,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的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目前農委會只公告狗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因此只能取締無照販狗。

李朝全表示,業者賣狗須先辦理寵物業許可證,再申辦營利事業登記才能營業,至於賣貓、兔只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即可。

市府工商科長林詮力說,上網賣東西不一定要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如攤販、家庭代工、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都免辦營利事業登記。

李朝全說,網路無照販狗涉案輕微或家庭經濟困難,可依行政罰法裁量減半罰款,或向市府提出訴願或進行行政訴訟。


【2008-05-23/聯合報/C2版/台南市新聞】
作者: 傲氣    時間: 2008-5-26 12:17

說真的~整篇看起來就覺得老杜在質疑寶寶有沒有營登而已(存屬個人看法)
如果你認為他沒有直接檢舉就好了~相信電話你應該知道的~
如果你自己也是職業賣家的話那你也要小心被人捲舉~這樣就OK了阿~
真想不懂老杜在質疑什麼~~
作者: 奶油泡菜    時間: 2008-5-26 12:35

對ㄚ~杜先生管寬ㄌ~妨礙到人家當好好人~小心悠~明著提醒你~暗著檢舉你~~ㄏㄏ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26 16:08

引用:
原文由 傲氣 於 2008-5-26 12:17 發表
說真的~整篇看起來就覺得老杜在質疑寶寶有沒有營登而已(存屬個人看法)
如果你認為他沒有直接檢舉就好了~相信電話你應該知道的~
如果你自己也是職業賣家的話那你也要小心被人捲舉~這樣就OK了阿~
真想不懂老杜在質疑什 ...
俗話說"人"吃五穀雜糧 尤其是"土""方"下的地瓜 很會"放""氣"
說的真是令人讚賞 老杜不賣貓不賣兔更不賣兩隻腳的雞當然也沒賣可愛的狗狗
老杜賣冰淇淋 不用寵登不用營登(家庭式的)....歡迎來涼爽一夏
作者: 杜月笙    時間: 2008-5-26 16:09

引用:
原文由 奶油泡菜 於 2008-5-26 12:35 發表
對ㄚ~杜先生管寬ㄌ~妨礙到人家當好好人~小心悠~明著提醒你~暗著檢舉你~~ㄏㄏ
奶大大您這一說老杜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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