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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超好笑!單純好奇狗籠和貓籠的差別,竟得到這樣的回答。

引用:
原文由 a071713 於 2013-4-5 03:30 發表


有網路暱稱有既定事實就可以告了,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我是真不懂...既定事實 是指你被拆穿的事實??或者你自我認定他人的事實
你先入為主的認定他人廣告不實的同時 好像也是既定事實吧
從網路角度的來看你的文論...不排除含有年少無知 惱羞成怒的成分存在
還有這種民事訴訟的過程 在金錢和時間上你也未必熬的過去
還不如把金錢和時間花在自家寶貝身上
別回我 又是蝦咪要指名道姓 要提告之類的話
這有誘使他人犯罪 和威嚇的嫌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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