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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所謂的交易糾紛

各位大大若到動檢所領養狗.貓若有付錢=不=於買賣!
有問題動檢所要不要賠阿!   [負責]

別人認養是愛心!   我來認養算買賣!    真搞不懂!
我想問各位大大:有金錢交易=買賣!
政府單位拿我們的錢算不算是買賣!
一般百姓1塊錢=買賣!那政府勒

洲官可以放火!   百姓不能點日光燈!
哪為大大: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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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0-10-23 08:41 發表


自古以來...
都是州官放大火的...
名正言順向老百姓收取...
各種巧立名目的稅...或罰金...


咱們老百姓...想開燈...做點小生意...
州官們也都會知道...
連忙趕來向老百姓...抽個~點燈稅!


... ...
貓姐大;
你好...抽個~點燈稅!那麼你也貢獻不少咩
那希望大家都多多點燈.賺大錢誠實的繳納。
.點.點.點.點.點.燈稅。
那我有半打長輩、1打老婆、2打的小朋友、?
可以露一下下嗎?因為大家實在沒有、
大水庫○‧○小水庫

[ 本文最後由 candy_sea929 於 2010-10-23 12: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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