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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為什麼還會被檢舉還要被罰錢!

請詳讀公告: 犬隻買賣繁殖業者,廣告需註明許可字號以免受罰
http://flycall.com/bbs/viewthread.php?tid=3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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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19 18:17 發表

大人啊...您要大家看的公告是「犬隻買賣繁殖業者.......」..大家都認為他們是在認養區..所以不是「買賣繁殖業者」
不敢說飛格的分類是有陷阱的..但絕對會誤導不明就裏的人......如果分類能改成..「買賣區」(要錢買 ...
請勿誤導視聽,
並請詳讀公告:犬隻買賣繁殖業者,廣告需註明許可字號以免受罰  2樓的說明

特定寵物管理辦法已明確陳述以營利為目的業者,即該法僅對業者做管制,
而定義營利行為的寵物業者為「財政部」之職權,農委會或本站均無權定義誰是「業者」,

個人可以買賣/送養,業者也同樣可以買賣/送養,故本站"送養"分類並沒有陷阱的問題!

本站完全依法行事,且將相關法規公告提示以營利為目的業者,避免相關業者觸法。

營利事業登記為「財政部」之執權,
若農委會或動管局將個人極少量的買賣行為,擅自定義為「以營利為目的」之「業者」,
則可能農委會或動管局已違法、濫權! 權益受損的"個人會員"請監察院申訴陳情

若寵物業者買賣犬隻,卻假冒是個人的買賣行為,以逃避營業稅,則可能會被檢察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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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喵喵叫的魚 於 2011-8-20 01:58 發表
...但是執法官員面對新法令本來就是該重新受教育..教育不足.又..因執法人不同所依法處理的方式各有不同...比較倒楣的百姓遇到照本宣科或不甚了了甚至剛好心情不好拿雞毛當令剪的官員就準備被訓一頓+開罰了.....還有就是..被檢舉了..官員一定要處理..然後呢..是老百姓你要自已舉證說你是清白無辜+冤枉的...這不是本末倒置嗎?我本來就是清白的卻要受這種冤屈還要擔心受怕還要想辦法舉證....那倒不如能預防就先預防的不是嗎?.....
相關法規只有一種,
公職人員濫權、執法過當、誤解法規,這是公職人員有錯, 並不是本站的錯!
公職人員若失職、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應予以記過、調職、彈劾....

個人的賣家若自身清白,只要陳述事實即可,舉證是要舉證公職人員失職的部份,
若公職人員對毫無證據未具名的檢舉、黑函,未經調查即受理開罰,則有圖利相關寵物業者之嫌疑!
則有可能公職人員與相關業者官商勾結,可向監察院申訴!

法律是最後的底線,本站已善盡告知法律、法規及向監察院申訴之方法,
若人民允許公職人員濫權、執法過當、官商勾結,不敢申張自己的權力,是人民自己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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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ow_350 於 2011-8-20 18:27 發表
可是我們是自己養的狗狗要給人養阿~
我們又沒經營怎說是業者!!!!!!!?
只不過家裡小狗出生想給人養罷了
為什麼要去辦寵登??
我們又不是繁殖場!!!!!!!也不是甚麼業者
只不過是一般的家庭喜歡養狗罷了...
本站已寫得很清楚了!

因「個人」買賣犬隻與「業者」有利益衝突,
若公職人員對毫無證據未具名的檢舉、黑函,未經過濾調查是否為「業者」即受理開罰,
則如同政治迫害的白色恐怖事件,有濫用公權力圖利相關業者、侵犯人權之嫌疑。
就算公職人員沒有違法或與相關受益業者勾結,也算失職濫權,故可向監察院申訴!

法律是最後的底線,本站已善盡告知法律、法規、監察院申訴之方法,

若犬隻買賣「業者」假冒「個人」買賣行為,逃避營業登記和營業稅,若被查到就乖乖繳罰款!

若個人買賣行為,卻因動檢所/動物防疫所失職濫權而被開罰,則有公職人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疑!
權益受損的"個人會員"請監察院申訴陳情
讓濫用公權力的動檢所相關人員被記過、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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